發布日期:2021-01-11
?現實當中,因不當使用而對樓宇造成損壞的情況有很多,但因為普通居民樓分屬于不同的業主,因此很難統一協調進行保護,這就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隱患。市民如對房屋鑒定存在疑慮并申請鑒定時,可以通過小區業主委員會,以單幢建筑所有產權人的名義向鑒定中心提出房屋鑒定申請;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市民也可聯合該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權利人提出房屋鑒定申請。
總而言之,未經房屋鑒定的房屋,居民平時要定期觀察房屋內墻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傾斜和裂縫等現象。重點要注意觀察裂縫出現的部分這些都是房屋質量鑒定的項目。其中,由材料干濕變化引起的地面、墻面網狀裂縫,或由熱脹冷縮變形原因造成的裂縫不屬于危險裂縫。居民碰到類似情況須引起重視,并盡快進行房屋鑒定。
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房屋鑒定:
1、在房屋建筑上設置高聳物、擱置物或者懸掛物的,屬于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荷載或者在樓頂設置廣告牌等高聳物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設置。
2、嚴重損壞的房屋一般不得裝飾裝修。確需裝飾裝修的,應當先進行房屋鑒定,并采取修繕加固措施,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3、非住宅房屋裝修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載荷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質量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為公共娛樂場所或生產經營用房的,經營者應當向房屋質量鑒定機構申請房屋鑒定。
5、因發生自然災害或者爆炸、火災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及時向房屋鑒定機構申請房屋鑒定。
6、興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樁基、地下建筑物和構筑物等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房屋鑒定機構申請對施工區相鄰房屋進行房屋鑒定,并按照規定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常見幾種房屋鑒定問題答疑:
1、什么樣的房屋是危房?
答:《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定義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2、哪些是房屋的異常跡象?
答: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種:沉降、傾斜、裂縫。
3、國家對房屋完好與損壞的程度如何評定?
答:《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按房屋的結構、裝修、設備三大部分十余個分項的完損情況評定房屋為: A:完好房 B:基本完好房C:一般損壞房 D:嚴重損壞房。
4、《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劃分鑒定結果分幾級?
答:《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劃分鑒定結果為 4級:
A級——非危險房;B級——危險點房;C級——局部危險房;D級——整幢危險房。
5、申請房屋鑒定要提交哪些資料?
答:(1)申請表1份(向安鑒所領取):
(2)產權人提供產權證復印件;使用人提供租賃證復印件;集體土地上的所有人提供土地使用證復印件;相關利害人如系個人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相關利害人如系單位在申請表上蓋章。(以上資料缺失,個人請提交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證明。單位請提交主管部門證明。
(3)房屋鑒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相關技術資料(涉及司法鑒定由司法單位提交委托鑒定書)。
6、房屋鑒定工作流程?
答:一般的房屋鑒定:受理申請、上門查勘、內部作業、領取報告;對于復雜的鑒定,實行初勘、現場檢測、復勘,分階段提交鑒定報告